一,這本書真的很感人。
一個人,一杯咖啡,一本書,一個下午的陽光。這是我消磨週末閒暇時光的方式。
偶爾抬頭看看玻璃外來來往往的人們,或疾步或悠哉;或臉上洋溢著幸福,或臉上流淌著悲傷;或成雙成對的進進出出,或一個人孤單的往來。微笑著想像著發生在他們身上的故事,猛的回過神來,再低頭鑽進書本里暢讀。
日子如小橋流水這般美好,為何偏偏讓我撞見不想看見的一幕。可是如若不撞見這一幕,又怎麼會有機會見到他。
“宇...”輕輕的念出這個久違的名字,一種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覺讓我心裡五味雜陳。隔著玻璃,他仍然討好的拉著女孩的手,試圖將她牽走。女孩卻不領情,一次次掙脫他的手,最後竟狠狠將他推開,如女王一般抱著手臂冷冷的看著他。那表情,彷彿在說,這就是惹我的下場。我合上書,平靜了一下激動的心情,欲起身出門和他打招呼。我剛站起來,就看見被推得倒退幾步的他,突然走上前將她抱在懷裡。她在他懷裡掙扎不已,他卻一直沒有鬆開。最終他打開車門,將她送進去,開車絕塵而去。
我僵在原地,不知所措。我慢慢坐下來,眼前漸漸模糊。我低著頭,眼淚一滴滴落到書上,一隻手突然伸到我面前,你還好吧?我頭都未抬的搖搖頭接過紙巾擦拭著眼淚。真的?剛才那個聲音又響起。我抬頭看了一眼,便是這一眼,便決定了我與他的愛恨癡纏。
面前站著的是一個高大的陽光男孩,眼睛裡隱隱透著擔憂。我吸了一下鼻子,一本正經的掩耳盜鈴道,嗯,這本書真的很感人。
他看了看我手裡的書,又看了看我,似乎欲看穿我的內心。我扔下一句“謝謝”便慌不擇路的轉身離去。走了一條街,總感覺身後有人跟著我。轉身,見他正笑盈盈的看著我。一陣怒火躥上來,我對他喊道,你以為給我一張破紙就能泡我嗎?你不覺得這方法很老土嗎? !他的嘴角漾起一個好看的笑,他走到我面前伸出手笑著說,悅,你的書籤掉了。我哼了一聲,從他手裡惡狠狠的奪過書籤,轉身離去。
將書籤夾回書裡時,隨意一瞥,竟發現上面多了幾行字。前幾行是我寫的:我是悅,我想你了,你呢?下面是幾行剛勁卻又不失柔和的字跡:我是喬,我想我對你一見鍾情了,你呢?下面竟還留了一個電話號碼。
我笑了笑,隨即腦海裡卻滑過一串班駁的回憶。
二、別怕,我來。
7歲的我愛穿裙子,那時的男孩子很淘氣,總是喜歡掀女孩子的裙子。並不是真的壞,他們無非是好奇為什麼女孩子總是穿這種一跑起來就像蝴蝶似的衣服。
凡是被掀裙子的女孩子總是哇地一聲哭得驚天動地,接著便回家給媽媽告狀。我也不例外,在我被掀了裙子之後,我第一個想法就是找媽媽為我出頭。可這幫男孩子已經有經驗了,他們攔著我囂張的說,不准哭!我便嚇得憋住不哭。他們說,你敢回去告訴***媽我們就天天打你!我捏著裙角默默的抽搭著,眼裡蓄滿淚水。
宇就是在這時候英雄救美的。那天下午的陽光很好,他穿了一件乾淨的白襯衣,並不像其他男孩子,身上總是臟兮兮的。他說,你們幾個人欺負一個女生,不公平。我一見有人來救我了,便躲在他身後露出半個腦袋。那時,十歲的宇對我來說,是那樣高大,像一座山一樣安全和雄偉。那些男孩子說,你多管閒事!他豪氣的說,有本事單挑!好啊,誰怕誰!男孩子捋起袖子,摩拳擦掌的怒視著我們。我偷偷的拉了一下他的衣角小聲說,我不會打架。他的頭側了側說,別怕,我來。
直到長大以後,我總聽到大家討論最美的兩個字。我想對我來說,最美的兩個字,大概就是“別怕”了。
最終,宇和其中一個男孩子廝打起來,在宇騎到男孩子身上並掐著他的脖子問他以後還敢不敢欺負我了之後,其他男孩子嚇得四處逃竄。我看著他臉上的抓痕和被塵土染臟的白襯衣,眼淚啪嗒啪嗒的掉了下來。他對我說,快回家吧,以後他們不敢欺負你了。
我始終記得那個陽光明媚的下午,陽光照在宇稚嫩的臉龐,彷彿散發出異樣的光芒,折射到我小小的身體上,再不曾泯滅。
可是和宇並肩度過了9個年頭後,卻怎麼會和他失去了聯繫。
我要怎麼去回憶,我的初戀,暗戀,單戀。我的夢,我的期盼,我的一切憧憬與渴望。
三、兩個人,兩杯咖啡,兩本書,一個下午的陽光。
我和媽媽因為畢業後工作的地點問題吵架後,我失眠了,多想找人聊聊天。
我腦子裡閃現出一個號碼,我熟練的按下一串數字。事實上直到後來我才反應過來,我為何只看了一遍喬的號碼就記住了。那是因為,它的尾數和我的身份證號後四位數一樣。後來我和喬在一起後,他曾說起這件事,他嬉笑著說,緣分來了擋都擋不住啊!電話那邊傳來一聲“餵”後,我神經質的說,你找誰?他愣了一下說,哦,對不起,我打錯了。
他掛了電話後,我才反應過來,自己竟無意間把他整了,就在我沒心沒肺的大笑的時候,他的電話打了過來。他說,剛才好像不是我給你打的吧?我咯咯的笑著說了一個字,喬。他停頓了幾秒說,悅。
我一直認為我是因為寂寞和虛榮心才會找喬陪我。畢竟,他說過他對我一見鍾情。儘管,這也可能只是一個玩笑。
後來,兩個人,兩杯咖啡,兩本書,一個下午的陽光。這是我們消磨週末閒暇時光的方式。
他常常面色痛苦對我說,雖然我很討厭看書,但為了你,值了。說完便攤開手裡的笑話書津津有味的看起來。我真懷疑他說他討厭看書到底是不是真的。每當我看到感人的地方眼淚都快溢出眼眶時,他總能爆發出一串驚人的笑聲。這時我柔軟的小心臟瞬間變得堅硬起來,我狠狠的瞪著他,他立刻摀住嘴巴,滿眼歉意。我看了看外面沖他揚了揚頭,他立馬裝成可憐的小羔羊說,不要趕我出去嘛,外面那麼冷。說著便諂媚的給我揉肩搥背。我懶懶的哼一聲,任由他給我按摩酸痛的肩膀,享受起來。
他嘀咕說,跟個地主婆似的。我正準備發作時,他又低聲說了一句,我的地主婆。我的臉瞬間發熱起來,竟有些心亂如麻。
當晚,他便給我發短信說,已經半年了,對我的考察該結束了吧。我有些不高興的說,考察?我什麼時候說要考察你了?你以為你是誰?他說,好好好,不是考察。別生氣。我冷笑著發給他,我一直把你當朋友而已,以後我們還是少聯繫點吧,免得讓你誤會了。
對不起,喬。我心裡還有個人,我怎麼能想著別人和你在一起。
四,我聽說,普通人的愛情分為四種。
聖誕節那天,我關掉手機穿著厚厚的羽絨服晃蕩在霓虹絢彩的街上。不知從何時起,習慣孤獨,享受孤獨,愛上孤獨,總是喜歡在寂靜的孤獨裡想著一些事一些人。
我挑了個可愛的聖誕老人帽子,算是送給自己的聖誕禮物。
街上的小孩們蹦蹦跳跳的玩耍著,凍得滿臉通紅卻不肯進屋子。為什麼聖誕節這麼受歡迎呢?我拉了拉帽子笑著望著這個夢幻的世界。
因為聖誕節有童話似的傳說,有大人,小孩,老人都能享受的歡愉氣氛和美麗憧憬。有那麼多的人扮成聖誕老人來滿足小孩子們小小的願望。只因為,之於太多人來說,它是一個美麗的夢啊。
點點雪花落在我的臉上時,我興奮的低呼了一聲。我在書上看過一句話:請吻掉我睫毛上的落雪。多麼美的句子,我一直盼望有個人在漫天雪花里輕輕的吻著我的眼睛告訴我他對我的愛意。這個他,我希望是宇。
穿行在這個彩色的世界,儼然忘了自己是誰,突然渴望自己和漫天雪花融為一體。
橘色燈光下,一個熟悉的身影落寞著一動不動,煙霧在燈光下繚繞飄散。這傷感的一幕簡直和這歡愉的世界格格不入。我走到他跟前說,聖誕快樂。他抬起頭驚訝的看著我,突然將我抱在懷裡。他說,不要不理我好不好。我心裡閃過一絲心疼,我笑著說,我哪有不理你,快鬆開手,我要喊非禮了啊。他將下巴抵在我的肩膀上說,你喊吧,你喊破嗓子我也不鬆手。我嘆了口氣。
他有些哽咽說,你知道嗎?書上說,如果你很想見一個人,你只要使勁想他,他就會在聖誕節出現,原來這是真的。算了算,我和他已經有一個多月沒見面了。他的學校和我的學校還算挺遠的,見我一次不容易。這次,他能出現在這裡,一定也是為了我。
這氣氛,這話語,讓我的心瞬間融化了。我正準備說話時,我看見了一個人,宇。是他,即使他在對面的街上,即使離那麼遠,我還是一眼就把他認出來了。我的眼淚慢慢滑落在喬的脖頸。我說,是的,那是真的。
我聽說,普通人的愛情一般分為四種,青梅竹馬,患難之交,媒妁之言以及萍水相逢。
我和喬是萍水相逢,和宇是青梅竹馬。可這美妙的節日,卻是這“萍水相逢”陪我度過。
五、多少人以友誼的名義,愛著一個人。
我和喬在一起了,我自己一點都不覺得奇怪,找一個愛自己的人總比找一個自己愛的人要好得多。
畢業後,我還是沒有聽媽媽的話留在家鄉,我和喬一起留在了這個城市。
找工作面試時,卻偏偏說巧不巧的碰上了宇。站在一個電梯裡,我輕輕的喊出了他的名字,他轉身凝視我良久說道,悅?我笑了笑。他說,好久沒見了。那時你還是一個小不點呢,現在都長成大姑娘了。我羞澀的說,你也沒比我大多少。他笑著說,叔叔阿姨還好嗎?我說,還是老樣子。他說,替我向叔叔阿姨問好。你是來面試的?我點點頭。他展開一個溫和的笑容說,你肯定沒問題的。電梯門開的時候,他指了指上面說,我在15層,你加油。我笑著點點頭。他又喊了一句,哎,有空一起吃飯啊。
走出電梯的時候,我已經是一手心的汗了,心臟仍狂跳不止。
我想,每個人生命裡都有那麼一個人,你熟悉他,了解他,能和他開玩笑打趣,但面對他時始終會緊張。這個,俗稱“劫”。
我被這家公司應聘的時候,我就知道一定和宇有關係。管它呢,反正有工作了,何樂而不為。
接到宇電話的時候,我正在為喬做早餐。他仍然沒找到工作,一直在焦頭爛額的投簡歷。我曾說,要不你也來我這個公司吧。他撇了撇嘴說,我才不走你的後門。我從身後抱住他笑著說,後門也是一個門,你現在可連一個門都沒有。他鄙夷的說,誰知道那小子對你什麼意思呢。我擰著他的耳朵說,什麼什麼意思呀?大老爺們的能不能不這麼小心眼?那是我老鄉,我哥!這個“哥”字我說的並不心甘情願,但我不得不這麼說。
宇醉醺醺的說,你能不能來陪陪我,我好難過。他的聲音聽來讓人心疼。我將飯端到桌子上說,我去一趟公司。喬說,不是明天才開始上班嗎?我說,今天下午要先開個會。他嘀咕說,事真多。
我來到宇家中的時候,他已經在沙發上睡的不醒人世了。我費勁的將他扶到床上,給他脫掉皮鞋,蓋好被子。我準備去給他做點飯再叫醒他時,他忽然閉著眼睛拉住我的手說,娜娜,不要離開我。我心中一痛,拍拍他的手輕聲說,好,不離開。他的嘴角銜著一抹笑不再吱聲,我拂去他的手。
做好飯後,我搖著他的胳膊說,起來吃飯啦。他不耐煩的翻了個身,我又繞過床的那邊繼續搖,起來啦!他忽地抱著我將我壓在身子底下吻我。我沒有推開,我想,我期待太久了。他吻到我的脖頸喃喃道,娜娜,我愛你。我猛的推開他,跳下床,來到客廳坐下。
他醒來時已經是3點了,他說,不好意思啊,睡了那麼久。我指了指我已經熱了4遍的飯說,沒關係,快吃吧。
可是,真的沒關係嗎?多少人以友誼的名義,愛著一個人。就連我,也是那眾多強顏歡笑的笑臉裡的一個。
六、我就是那隻豬。
我深知,我並不是一個放蕩的女人。可對於喬,我卻始終不能做到百分百的忠誠。我相信我是愛喬的,可我的心始終有一部分是屬於宇的。
我是安靜的,也是瘋狂的。
女人的生命如花,要死在採折她的手心裡才是幸福。我想這句話裡所說的女人就是我這樣不知好歹的女人。明明已經身在福中,明明已經浸泡在滿滿的愛里,卻還憧憬著一段不可及的夢。非要把自己弄折了才是幸福。非要失去了才塌實。
在看電影《暮光之城》時,我始終不能理解女主角為何會同時愛上兩個人。尤其在她對吸血鬼說出“我愛他,但更愛你”那句話後,我早已把她定義為一個貪心的女人。
晚上,宇發了一條短信過來:明天早點來公司,有要事商議。喬側過頭看了看我的手機說,你們公司還真是麻煩。我的心突突跳著,我預感並不是什麼要事。我拿著手機到衛生間給他回了一條很長的短信:貓和豬是好朋友。一天貓掉進大坑,豬拿來繩子,貓叫豬把繩子扔下來,結果它整捆扔了下去。貓很鬱悶的說,這樣扔下來,怎麼拉我上去?豬說,不然怎麼做?貓說,你應該拉住繩子一頭呀!豬就跳下去,拉住繩子一頭說,現在可以了!貓哭了,哭的很幸福。
他說,什麼意思?我就知道他不是喬,沒有喬那麼高的情商。我答非所問的說,你會哭嗎?他說,我為什麼哭?我說,因為我就是那隻豬。
是啊,我就是那隻蠢豬。以朋友的名義,愛著,蠢著,陪著。
第2天來到公司,宇說,今晚一塊吃飯吧。我正準備說話,他打斷說,別說什麼你有男朋友之類的話,只是吃個飯而已。好聰明的男人。我笑笑點頭應允。
他開車帶我來到他家時,我不解的看著他。他說,我親自下廚。我說,真榮幸。他做了幾個家鄉的小菜,讓我體會到了濃濃的鄉情。
吃好飯,他說,我送你回去吧。我點點頭走在前面,他隨後。我轉身想說“謝謝你讓我嚐到家鄉的味道”時,卻和他撞了個滿懷。我抬頭,他低頭,慢慢的吻住我的唇,接著緊緊抱著我,最終他抱起我走進臥室...
我推開他說,等等,先把手機關機。他呼吸急促的說,沒事,萬一有人有重要事找我...我捧著他的臉撒嬌道,拜託...我不想掃興。他隨手關了手機,又迫切的壓到我身上...
他摟著我說,我本來沒想這樣的,實在是氣氛太合適了。我笑了笑說,我也不是不冷靜的人,但我願意瘋狂一次,只為你。
我說,娜娜是你女朋友?他嘆了口氣說,是。接著又說,你也認識的,就是小時候和我們一起玩的那個娜娜。我腦中忽的閃先一個冰冷的面孔,我說,那時她還搶了我的洋娃娃?他笑了笑說,嗯。我靠在他懷裡說,那時你還幫我搶回來了呢。他的笑容慢慢變淺,變為苦笑。他說,我只是想引起她的注意。這麼多年了,我都引不起她的注意,她最後還是離開我了。
怪不得。我記得那時宇從她手裡搶過洋娃娃遞給我的時候,她冰冷高傲的面孔。也是,那天下午,女王般冰冷的眼神也只有她有。
原來如此。呵,這個自作多情,一多情就多情了一整個青春期。
七、留不住的人,血液裡住著風。
從宇那裡出來後,開機竟只看見喬的一條短信。要知道,我可是徹夜未歸。
他說:魚對水說,一輩子不能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是我最大的遺憾。水對魚說,一輩子不能打消你這個念頭,是我最大的失敗。
就是這麼兩句話,已讓我潰不成軍。
回到家中,只見家中一片凌亂,他正在打遊戲。見我回來,他抱著我笑著說,家裡沒個女人,真不像家。
怎麼辦,他明明已經感覺了什麼,卻還是寬容的暗示我,讚美我。我的心裡陣陣難過。
他又接著說,我已經找到工作了,我可以養你了。我說,我去給你做飯。卻在轉身時淚水決堤。
吃好早飯來到公司,卻始終不見宇。下班前我問同事,同事說,他外婆去世了。我心裡咯噔一下說,什麼時候?同事說,昨晚。我癱在椅子上。
昨晚,也就是說在我讓他關機之後。
我急忙打給宇,宇疲憊的聲音傳來。我說,我很抱歉...他說,什麼都不要說了,我很忙。我說,等一下。他沒有吭聲。我說,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他突然吼起來,你有完沒完? !你知不知道我外婆比我爸媽還疼我!你知不知道因為你我連我外婆最後一面都沒見到!本來可以見到的...他從咆哮變成哽咽最後變成大哭。
我也跟著啪嗒啪嗒的落淚。我記得那時候是他外婆給他買的白襯衣,也是他外婆給他洗的白襯衣,他總是很驕傲有一個這麼好的外婆。可是現在我這個惡毒的女人卻讓他連見他外婆最後一面的機會都沒了。
我淚流滿面的說了句“對不起”便掛了電話,卻在轉身時看見喬靜靜的倚在門上看著我。
他走到我跟前擦了擦我的眼淚說,誰都不能欺負你。我知道他是在問我怎麼了。
我拼命的搖頭,卻最終撲到他懷里大哭起來。
宇終究是不屬於我的。
留不住的人,血液裡住著風。宇對我來說,就是血液裡住著風的人。
我知道一切都結束了。我和宇,我和喬。
但凡是一個有良知的人,都不會允許自己對自己愛的人不公平。
八、那時我們也老到愛不動。
又一個平安夜到來的時候,是我和喬分手的第4個月。
這四個月,我盡量放空自己,讓自己如一具軀殼般機械的重複著吃飯、睡覺、工作。
說到工作,我不怕見到宇。因為宇早已辭職,娜娜也回到了他身邊,他們最終去了國外,或者已經過上了神仙眷侶的生活。
如果真的是那樣,我真心的祝福他們。畢竟,那是我愛過的人,愛了整整一個花季。
我對喬說出分手的時候,喬不同意。他說,我都不在乎,你還在乎什麼?我搖搖頭說,我在乎,我很在乎,我知道你也在乎,很在乎。整個事件,該受懲罰的是我,不是喬。我不想喬藏著一個深重的恥辱,跟我過一輩子。
我包裝了三個精美的蘋果放在床頭說,宇,喬,你們一定要很平安、很幸福。當然,我也會的,晚安。
早上一起床,就看見全世界純潔的像天堂。白色的世界,白色的夢,多美啊。我忽然想起去年聖誕節也下了一場雪,我也想起了喬說過“如果你很想見一個人,你只要使勁想他,他就會在聖誕節出現”的話。
我在心裡默念:喬,你會出現嗎?我發誓,我只是想見見他。
好不容易挨到晚上,我輾轉了一個小時才來到去年我們相遇的地方。一下車就看見一個熟悉的身影佇立在雪中。我默默走到他跟前,他抬起頭表情並不驚訝。他的嘴角漾開一個好看的笑,就像第一次見面那樣的笑。他說,我就知道你會來。我將手中的帽子遞給他,送你的聖誕禮物。他戴上帽子說,以什麼身份?我想了想說,朋友。他慵懶的說,你在逼我再非禮你一次嗎?我退後幾步。他笑了,你怕什麼,過來!
我慢慢的靠近他,他一把把我拉到懷裡說,嘿嘿,跑不掉了吧。這久違的溫暖的懷抱,讓我的心裡瞬間蹦出一千個一萬個不捨。他忽然認真道,就算是懲罰也該懲罰夠了吧。你知不知道我多心疼,再多一天,我都活不下去了。我推開他說,我要走了。他緊緊的拉著我的手說,你走不掉的。我說,對不起。他忽然鬆開手,我轉身大踏步走開。他在我身後喊道,你根本不是在懲罰你自己!你不過是為了讓自己心裡好受!你有沒有想過我的感受? !我一個大老爺們都不計較,你擱那賭哪門子的氣!我折回去狠狠的推他,卻早已經是淚流滿面。我說,你以為你這樣激我我就會跟你在一起嗎?他一反常態的輕輕擁住我,吻我的眼睛,我的淚水,我睫毛上被淚水烘熱的落雪。
請吻掉我睫毛上的落雪。原來這個人是,喬。雪花輕輕的落到我們身上,浪漫極了。
我緊緊抱著他語無倫次的說,那個是真的,真的是真的。是的,“如果你很想見一個人,你只要使勁想他,他就會在聖誕節出現”這句話是真的。
我也忽然明白《暮光之城》里女主角說的那句話。我愛宇,但我更愛喬,並且今後也只有喬。
晚上靠在喬的胸膛上,我傻傻的問,我們會不會分離?
不會。
我們會不會厭倦?
不會。
可是我們會老到愛不動。
沒關係,那時我們也老到恨不動。這是饒雪漫文章裡的一段話,他竟為了我專門去讀我喜歡看的書,並且背了下來。更何況,這不僅是背,是心聲,是肺腑之言。
是啊,我們總有老到愛不動也恨不動的時候。到那時,時間早已經擺平所有的恨,滿頭白髮的我們也許只能記得零星的美好回憶了。甚至我們連記憶都退化了,但還是會記得對方的生日。這就夠了不是嗎。
愛勝過恨的時候,自然就恨不動了,那麼我還有什麼好計較的呢。
喬向我求婚的那天,我破天荒的翻了翻年少時的日記。我忽然想起,那時我愛上一個少年,不是因為他有車有房,而是因為那天下午的陽光很好,他剛好穿了一件乾淨的白襯衣。
2012年1月18日星期三
很早很早我就愛上你了
愛情,是一種會讓我們奮不顧身地投入,或者撕心裂肺地痛的東西,我們都期望一個愛情的護身符,來達到我們的天長地久.
那時,她暗戀他好久,但出於女孩子的自尊,她沒有說出來.她想,如果說出來被拒絕了,那多尷尬啊,於是心裡開出一朵朵暗戀的花來.
她並不知道,他也是喜歡她的,偶爾的眼神交流,他們會躲開彼此.高中畢業後,他們去了兩個不用的城市讀大學,她在五一長假的時候給他寫了一封信,邀請他到自己的城市來玩
其實那是個很普通的城市,可是她在信中說:"來玩吧,這裡靠海,而且有很多古蹟."那是她表達的最好方式了,如果他來了,就證明他對她是有意思的了,如果不來也可以交代得過去-----不過是請同學來玩啊.
沒想到他真的來了.她有些驚慌,去車站接他,她提前去了兩個小時,車來了,她心跳得快要崩潰了.
她帶他去城裡最美麗的公園,她說:"這是這個城市中最美麗的公園了."他抬起頭看了一眼臉紅的她,說:"有你美麗嗎?"
她的臉更紅了,悄悄低下頭,心如一隻小鹿,也許初戀時每個人的感覺都一樣吧,總有太多欲說還休.
突然,她踢到了一塊石頭,不小心摔倒了,絲襪也被扯破了,細細的腳踝上滲出幾道血絲來,他立刻蹲下來,著急地說:"有事嗎?疼嗎?看你多不小心."說完,他又說:"你等等我."
過了好長時間,他手裡拿著兩樣東西回來了:一雙同樣顏色的長筒襪,幾張創可貼.她看著他忙來忙去的樣子,看著他額頭上滲出的汗珠,看著他細心地把創可貼貼在自己的腳踝上,剎那間,心裡一片桃花般溫暖.
這個細節,已經打動了她.
他們去吃飯,他體貼而細心地問:"喜歡吃什麼?"
她笑:"應該是我問你,你是客人啊."
他也笑了,然後點了幾個菜,菜上來後,她吃了一驚,那幾個菜,全是她愛吃的,其中的一個魚香茄子.曾經,在偶然的一次聯歡會上,她說過她最愛吃茄子,各式各樣的茄子,而且最喜歡吃魚香茄子,怎麼吃都吃不夠.
沒想到他記住了.她偷偷地笑了,心裡有了底,也有了莫名的歡喜.
送他走的時候,他們好像不知說些什麼才能把離別的情緒掩飾起來.車來了,他看了車上一眼,說:"人太多了,等下一輛吧."
一輛車的間隔時間有20分鐘,就是說,他和她,還能在一起待上20分鐘.
她以為他是真的嫌人多,所以就傻傻得站在那裡看著他在陽光下的臉,那麼年輕的臉,那麼黑的發,真讓人喜歡啊.
第二輛車又來了,沒有幾個人,她問:"走嗎?"
他笑了笑:"我能再等下一輛嗎?"
她一下子就笑了,臉紅成一個蘋果,這樣的細節,還不是愛情嗎?
第三輛車來的間隔裡,他們就那麼看著對方,笑著,他伸出手來說:"下次,我還想來看你."
"不."她說,"我去看你."
終於.他坐上了第三輛車.她在後邊追著,一邊追一邊眼淚就下來了,她知道自己是愛上他了,但是他呢?他和自己一樣嗎?
車終於沒了踪影,她收到他的第一條短信:你想知道我是否愛著你,對嗎?
她回他的短信-----三個細節證明你愛上我了:第一,我受傷了你去買絲襪和創可貼;第二:吃飯時你點了我最愛吃的菜;第三:你坐了第三輛車才走.我想,你一定是愛上我了.
他回了短信:很早很早就愛上了你,而這些細節不過是身不由己的自然流露而已,所以,我來了,就證明了一切.
她站在人流湧動的大街上,看著短信,傻傻地流著眼淚,笑著,她終於知道,所有的愛情,在最初的最初,一定有著難言的喜悅,而那喜悅,恰恰是愛情初露端倪的時候.
所以,她很慶幸自己在愛情的道路上做了個勇敢的人,她想,愛情,有的時候就是要有點勇敢精神的,那是贏得愛情的最好機會
那時,她暗戀他好久,但出於女孩子的自尊,她沒有說出來.她想,如果說出來被拒絕了,那多尷尬啊,於是心裡開出一朵朵暗戀的花來.
她並不知道,他也是喜歡她的,偶爾的眼神交流,他們會躲開彼此.高中畢業後,他們去了兩個不用的城市讀大學,她在五一長假的時候給他寫了一封信,邀請他到自己的城市來玩
其實那是個很普通的城市,可是她在信中說:"來玩吧,這裡靠海,而且有很多古蹟."那是她表達的最好方式了,如果他來了,就證明他對她是有意思的了,如果不來也可以交代得過去-----不過是請同學來玩啊.
沒想到他真的來了.她有些驚慌,去車站接他,她提前去了兩個小時,車來了,她心跳得快要崩潰了.
她帶他去城裡最美麗的公園,她說:"這是這個城市中最美麗的公園了."他抬起頭看了一眼臉紅的她,說:"有你美麗嗎?"
她的臉更紅了,悄悄低下頭,心如一隻小鹿,也許初戀時每個人的感覺都一樣吧,總有太多欲說還休.
突然,她踢到了一塊石頭,不小心摔倒了,絲襪也被扯破了,細細的腳踝上滲出幾道血絲來,他立刻蹲下來,著急地說:"有事嗎?疼嗎?看你多不小心."說完,他又說:"你等等我."
過了好長時間,他手裡拿著兩樣東西回來了:一雙同樣顏色的長筒襪,幾張創可貼.她看著他忙來忙去的樣子,看著他額頭上滲出的汗珠,看著他細心地把創可貼貼在自己的腳踝上,剎那間,心裡一片桃花般溫暖.
這個細節,已經打動了她.
他們去吃飯,他體貼而細心地問:"喜歡吃什麼?"
她笑:"應該是我問你,你是客人啊."
他也笑了,然後點了幾個菜,菜上來後,她吃了一驚,那幾個菜,全是她愛吃的,其中的一個魚香茄子.曾經,在偶然的一次聯歡會上,她說過她最愛吃茄子,各式各樣的茄子,而且最喜歡吃魚香茄子,怎麼吃都吃不夠.
沒想到他記住了.她偷偷地笑了,心裡有了底,也有了莫名的歡喜.
送他走的時候,他們好像不知說些什麼才能把離別的情緒掩飾起來.車來了,他看了車上一眼,說:"人太多了,等下一輛吧."
一輛車的間隔時間有20分鐘,就是說,他和她,還能在一起待上20分鐘.
她以為他是真的嫌人多,所以就傻傻得站在那裡看著他在陽光下的臉,那麼年輕的臉,那麼黑的發,真讓人喜歡啊.
第二輛車又來了,沒有幾個人,她問:"走嗎?"
他笑了笑:"我能再等下一輛嗎?"
她一下子就笑了,臉紅成一個蘋果,這樣的細節,還不是愛情嗎?
第三輛車來的間隔裡,他們就那麼看著對方,笑著,他伸出手來說:"下次,我還想來看你."
"不."她說,"我去看你."
終於.他坐上了第三輛車.她在後邊追著,一邊追一邊眼淚就下來了,她知道自己是愛上他了,但是他呢?他和自己一樣嗎?
車終於沒了踪影,她收到他的第一條短信:你想知道我是否愛著你,對嗎?
她回他的短信-----三個細節證明你愛上我了:第一,我受傷了你去買絲襪和創可貼;第二:吃飯時你點了我最愛吃的菜;第三:你坐了第三輛車才走.我想,你一定是愛上我了.
他回了短信:很早很早就愛上了你,而這些細節不過是身不由己的自然流露而已,所以,我來了,就證明了一切.
她站在人流湧動的大街上,看著短信,傻傻地流著眼淚,笑著,她終於知道,所有的愛情,在最初的最初,一定有著難言的喜悅,而那喜悅,恰恰是愛情初露端倪的時候.
所以,她很慶幸自己在愛情的道路上做了個勇敢的人,她想,愛情,有的時候就是要有點勇敢精神的,那是贏得愛情的最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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